第六節 通信機關
(一)電報
汕頭電報局1設於盛宣懷爲郵傳部尙書時。有莫利斯幫電機2四座。然汕頭之線不能直接與外國電報聯絡。僅由陸線傳至香港及廈門。以與大東及大北之海底線銜接外。别無他法。倘線路故障。或有軍事行動。不能傳遞之際。掌電局者又不明白宣布阻礙緣由。祇將所收之電報郵送香港或廈門。由各該地之局繕送。不特內部政治上。各種問題不能賴其統一。即地方之對外貿易。各種市價有動搖時未能急報消息。亦使商工業界不能得交易上圓滿之發達。國人處於積威之下。敢怒而不敢言。在汕之英國商。察他國商人間。時有煩言。擬提議由汕頭增設海底電線。而政府充耳不聞。吾恐庖人不治。他日必有尸祝請代之事。3迨至權操他人。方始注意及之。已無救矣。自廣州內爭不已。海盜隨地蠭起。香港英人於來往港汕之汽船。槪行架設無線之電報。日本之大阪商船會社。亦令其航行吾國沿岸線之船。仿英船制度。從事架設。許一般公衆使用。惜去年政府令行在汕。檢察廳背所架設之無線電局4。尙無熟練之報生。而所設電台。又未許普通商人使用。斯可惜耳。查汕頭有線電報局。除收本國華文各電報外。兼收洋文電報。故每月收入有一萬二千元以上之鉅額。廣東境内除香港分局月可收一萬五千元左右外。以汕頭收入爲最多。除每月撥支該局經費二千元外。尙餘一萬元之度。惟汕局收入。計分兩種。一本線費約四千五百元。一水線費約七千五百元。水線費係代大北及大東之各洋公司收入。應於每月間付返。嗣奉令將剩餘之費。改發潮安、饒平、大埔及附近各局經費。再有盈餘方匯繳廣州總局電政監督。以撥支附省各局經費。至其應返洋公司之費用。則令香港局代囘。茲將全省各電報之收入列第四十五表比較如下。但汕頭、香港、廣州各局俱列爲頭等局
石龍 | 博羅 | 惠州 | 河源 | 老隆 | 興寧 | 平遠 | 鎮平 | 嘉應 | 松口 | 大埔 | 高陂 | 饒平 | 黃岡 | 潮安 | 汕頭 | 局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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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 | 三〇 | 二五〇 | 一七〇 | 一六〇 | 八〇〇 | 二〇 | 五〇 | 四〇〇 | 一五〇 | 一〇〇 | 三〇 | 一五 | 四〇 | 四〇〇 | 一二〇〇〇 | 月收商報現費 |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三〇〇 | 七〇 | 五六 | 一六〇 | 一四〇 | 二二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二五〇 | 一四〇 | 一〇〇 | 九〇 | 八〇 | 九五 | 五五〇 | 二〇〇〇 | 月支經常費用 |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缺 | 缺 | 缺 | 一〇 | 二〇 | 五八〇 | 缺 | 缺 | 一五〇 | 一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一〇〇〇〇 | 盈餘 | 比較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
二〇〇 | 四〇 | 三一〇 | 缺 | 缺 | 缺 | 一〇〇 | 七〇 | 缺 | 缺 | 缺 | 六〇 | 六五 | 五五 | 一五〇 | 缺 | 不敷 |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積存多數匯解廣州局 | 餘款支撥鎮平局,外則匯解廣州局 | 由嘉應局支撥,此局接江西贛州線 | 由興寧局支撥,此局接福建汀州線 | 餘款撥平遠局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間有不敷由汕局支撥,此局接福建峰市線 | 同上 | 由汕局支撥 | 由汕局支撥此局接福建詔安線 | 由汕局支撥 | / | 備考 |
坪石 | 樂昌 | 韶州 | 英德 | 清遠 | 源潭 | 陳村 | 大良 | 沙面 | 佛山 | 香港 | 深圳 | 汕尾 | 平山 | 海豐 | 烏石 | 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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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〇 | 一三〇 | 三〇〇 | 一〇〇 | 六〇 | 六 | 一二〇 | 一二〇 | 六〇〇〇 | 六〇〇 | 一五〇〇〇 | 一〇 | 二五〇 | 一五 | 二八〇 | 三〇 | 四五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三〇〇 | 一三〇 | 六五〇 | 一六〇 | 九〇 | 一三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一七〇〇 | 四六〇 | 四〇〇〇 | 一二〇 | 一三〇 | 一二〇 | 一八〇 | 一四〇 | 六五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四三〇 | 一四〇 | 一一〇〇 | 缺 | 一二〇 | 缺 | 一〇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缺 | 〇 | 缺 | 〇 | 缺 | 缺 |
一五〇 | 缺 | 三六〇 | 六〇 | 三〇 | 一二四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一一〇 | 缺 | 一〇五 | 缺 | 一一〇 | 二五〇〇 |
〇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缺 | 〇 | 缺 | 〇 | 〇 |
由廣州局支撥, 此局北接湖州、 柳州,西南接 連縣至陽山各局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仝上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仝上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每月撥無線電台三百五十元,餘存解廣州局,此局南接陳村、大良、江門線,西接三水線 | 存款匯三水局 | 此屬餘存除5代廣汕兩局返洋公司水線費外,則解繳上海出納處 | 由香港局支撥 | 積存匯解廣州 | 由海豐局支撥 | 餘款撥平山局 | 由汕局支撥 | 支出之數係專指廣州局及監督辦事處薪費而言,買材料及外局之費不在此內 |
新安 | 沙角 | 威遠 | 虎門 | 東莞 | 長岡 | 羅定 | 連灘 | 德慶 | 悅城 | 高要 | 廣寧 | 四會 | 三水 | 南雄 | 始興 | 陽山 | 連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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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 缺 | 缺 | 八〇 | 一〇〇 | 八〇 | 一〇〇 | 三〇 | 四〇 | 四〇 | 一二〇 | 三〇 | 三〇 | 一五〇 | 二五〇 | 三〇 | 一〇 | 一〇〇 |
〇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八〇 | 六七 | 六五 | 一一〇 | 一四〇 | 一二〇 | 一〇〇 | 八〇 | 一三〇 | 八〇 | 四七〇 | 八〇 | 一三〇 | 二三〇 | 二八〇 | 八〇 | 七〇 | 一四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四〇 | 缺 | 缺 | 三〇 | 四〇 | 四〇 | 缺 | 五〇 | 九〇 | 四〇 | 三五〇 | 五〇 | 一〇〇 | 八〇 | 三〇 | 五〇 | 六〇 | 四〇 |
〇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仝上 | 仝上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不敷由廣州局支撥,此局與梧州局接線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由江門或廣州局支撥 | 由廣州局支撥 | 由廣州局支撥 | 由廣州或佛山局支撥 | 由廣州局支撥,此局接江西贛州線,北上南昌、夏口,由南昌至上饒,東至北滬東南閩侯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石城6 | 化縣7 | 茂名 | 梅菉 | 水東 | 電白 | 陽江 | 陽春 | 黃泥灣8 | 新興 | 恩平 | 新昌 | 江門 洋關 | 江門 | 前山 | 香山 | 新塘 | 黃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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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〇 | 七〇 | 一二〇 | 一二〇 | 二〇〇 | 八〇 | 二〇 | 四〇 | 二〇 | 一二〇 | 七〇 | 二〇〇 | 一七〇 | 七〇〇 | 八〇 | 二〇 | 一五 | 二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八五 | 九〇 | 三四五 | 八五 | 一七〇 | 一六〇 | 四〇〇 | 一三〇 | 一二〇 | 一五〇 | 八〇 | 一四〇 | 八〇 | 五〇〇 | 七〇 | 二二〇 | 一〇 | 九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三五 | 三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六〇 | 九〇 | 二〇〇 | 一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二五 | 二〇 | 二二〇 | 缺 | 缺 | 八〇 | 二〇〇 | 九〇 | 一〇〇 | 三〇 | 一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二 | 八五〇 | 七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仝上 | 積存匯解廣州局 | 仝上 | 仝上 | 仝上 | 由廣州局支撥 | 不敷之款由廣州局支撥,此局北接高要局線 | 由新昌局支撥 | 餘款撥恩平、台山等局 | 積存匯解廣州局 | 積存匯解肇慶局,此局北接沙面線,西接新昌,東接香山等線 | 積存匯解廣州局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仝上 | 仝上 |
那良 | 東興 | 防城 | 那麗 | 欽州 | 小董 | 陸屋 | 武利 | 靈山 | 北海 | 廉州 | 白沙 | 遂溪 | 海口 | 徐聞 | 雷州 | 岸步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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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 二〇〇 | 四〇 | 一〇 | 三〇〇 | 一五〇 | 八〇 | 一五 | 一〇〇 | 三五〇 | 一二〇 | 二〇 | 一五〇 | 八〇 | 三〇 | 一五〇 | 一〇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六〇 | 一六〇 | 一〇〇 | 七六 | 二二〇 | 六〇 | 七〇 | 八〇 | 一一〇 | 二〇〇 | 三五〇 | 一一〇 | 一一〇 | 二八〇 | 九〇 | 一七〇 | 三〇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缺 | 四〇 | 缺 | 缺 | 八〇 | 九〇 | 缺 | 缺 | 缺 | 一五〇 | 缺 | 缺 | 四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缺 | 〇 | 缺 | 缺 | 〇 | 〇 | 缺 | 缺 | 缺 | 〇 | 缺 | 缺 | 〇 | 缺 | 缺 | 缺 | 缺 |
四五 | 缺 | 六〇 | 缺 | 缺 | 缺 | 一〇 | 六五 | 一〇 | 缺 | 二三〇 | 九 | 缺 | 二〇〇 | 六〇 | 二〇 | 二〇〇 |
〇 | 缺 | 〇 | 缺 | 缺 | 缺 | 〇 | 〇 | 〇 | 缺 | 〇 | 〇 | 缺 | 〇 | 〇 | 〇 | 〇 |
由東興局支撥 | 餘款撥那良,此局接安南芒街線 | 由欽州局或廣州局支撥 | 由欽州局支撥 | 如有存款撥防城、那麗等局 | 積存匯解廣州局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由北海局支撥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 | 餘款支撥廉州、武利等局 | 由北海或廣州局支撥 | 由廣州局支撥 | 每月兩抵相差無幾,此局接法租界赤坎線 | 仝上 | 仝上 | 仝上 | 不敷之款由廣州局支撥,此局南接雷州線以入瓊州,西接白沙線 |
(二)郵政
汕頭一等郵政局。直接受廣東郵政管理局命令。管理潮梅各縣屬之二三等郵政局事宜。汕頭本局於九年以前。尙租海關建築之房屋。以爲辦事機關。十年以後。則由本局自行購地建築鐵筋三合土之房屋。費銀十五萬元之度。爲政府建築物中之最壯觀瞻者。汕頭市内各區及繁盛之地。皆各設有郵筒。並分局兩處。除辦理郵局一般事務之外。對於銀錢之匯兌貯金。及聯合國之包裹類與其他特殊事務。亦莫不兼辦。其在潮梅各處之二三等郵局。及代理郵局。則依各地之情形而分别其辦理範圍。民國十一年以前。英法日各國俱於汕頭設有郵局。辦理其各本國之居留人所有通信及包件匯兌外。兼收吾國人之郵件。自華府會議案實行。乃於十一年末與廣州、北海、上海、天津等之各國郵局。同時撤銷。不統一之郵政管理權。至是始行收囘。茲將汕頭附近各縣屬之郵局。及代理事務所之地名。及其經手辦理各事之範圍。分別於下:
凡例
(一)保險信函及代收物價包裹類(二)開發匯票(三)配送各郵寄事件(五)10普通郵件(六)聯郵包裹(七)電報局所在地(八)汽船來往能寄包裹(九)單可收受他局匯款不能購票匯往他局轉交者
下列各等郵局地名之附以括弧兼數字者。係表明該局之辦理事件。例如括弧内有二字者即兼辦匯兌之謂。餘例推。
(甲)二等郵局所在地
庵埠(一二三四八)潮安(一二三四六七)梅縣(二三七)興寧(二七)汕尾(一二四六)老隆(二七)河源(二三七)潮陽(一二四六)揭陽(一二三四六)惠州(一二三四六七)博羅(一二四六七)三河壩(六七九)大埔(八九)松口(二七)澄海(二)畲坑(二)黃岡(一二四六)
(乙)三等郵局所在地
鎮平(七)連平(二)丙村(二)長沙 橫流渡 長樂
(丙)郵寄代辦所所在地
梅隴,長沙,東峡山(四六)虎市,海門,關埠(四六)蓬洲所(八)河婆,𨻧隍(四六)平遠(七)河寮,隆豐,貝嶺,惠來,隆興,浮洋(四六)饒平,棉湖(八)神泉,金石,南澳(八)水口,高陂(四六)八尺,大柘,恭州(四六)砲台(四六)湯坑,彩塘市(四六)白宮,潭澳(四六)大麻(四六)井洲(四六)壩頭,達濠埠(四六)東石,普寧,店子頭,羅岡,西洋,鐵場,龍湖,三圳,靖海,坑坡,水寨,樟林(四六)鰲頭(八)新渡(四六)東隴(四六)彭寨,大安,五金富,長蒲,甲子(四六)華美(四六)岐嶺,浮山,公平,海豐(二七)蔡潭,鶴山市,兩英爐,河田,大龍田,灰寨,意溪(四六)楓溪(四六)
上揭各地俱設有二三等郵局。及郵寄代辦所。對於書信之往復。頗覺方便。其有小火船來往之地。則通信尤爲迅速。汕頭市內之一等郵局郵差。於送信時且乘腳踏車到處分送。較之電報局送報人之悠悠徒步以送報。實有慢速之別。吾不知主持電局之人。因何疏忽至此也。茲再將韓江流域各地之郵件到汕日期。分述如下:
由石下壩,虎市,大埔,三河壩,松口,丙村來者。最遲三日。梅縣,興寧約四日。潮安,澄海,潮陽,揭陽之與汕頭間則時有舟車來往。傳遞信息。尤覺快捷。饒平,豐順處於腹地。交通不便。然有逐日間日晝夜兼程郵班。亦三四日可達也。
(三)電話
電報與電話同爲電氣11通信事業。汕頭與附近各地。現在對於電話之設置。較之他處更形重要。蓋交通機關。苟稍完備。則電話用戶或可減少。裝設與否。尙無何等問題。惟陸道未闢。河道尙淤。行船通車兩覺困難。故不特市內電話須設。即鄰邑長途電話。尤宜急設也。查汕頭之有電話。自潮汕鐵路沿線各站之通用始。第此爲火車之專用。尙未普及於公衆也。民國七年潮陽人蕭楚巖始發起招股。創辦汕頭電話公司。自民國八年春開始通話。至今既滿五年。以創辦時市內人民乏用電話之智識。又因不能與潮陽、揭陽各局交互接線。及宅內裝置等費過鉅。公司不能全數設備。故營業未臻十分發達。加以十一年八二之災。該局亦罹其厄。各線雖間有修復。然係包辦性質。主持者既自身缺乏智識。辨別之明。包辦者又於各線之接口。不加錫銲。於是阻力生而漏電。且其總機、避雷機及接線螺釘等。與電鍵接觸之處。或過鬆懈。或用久不拭。致生銅綠及鐵銹。使增加抵抗之力。又電池受濕。尤易使電力薄弱。凡所應注意之點。該公司既屬茫然。同時於管理上又殊形不善。以致司機生疲玩疏忽。用戶多不滿意。此爲電話不能日見發達原因。倘該公司能力求改善。亦將來最有希望之業也。茲將本市汕頭商辦電話公司內容條列如後。
商號名稱:商辦汕頭電話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地址:汕頭外馬路
營業種類:電話事業
資木金額:十二萬元
資本組織:商股商辦
曾否立案:惠潮梅督屬辦准立案
營業如何:現用戶總額二百六十餘號
營業開始:民國八年四月開始通話
每機收月費:棹12機六元,壁機五元
每月收入:一千三百餘元
每月支出:一千二百餘元
每月盈餘:約一百元
職員總數:九名
司機員數:十三名
工匠員數:十五名
什役名額:五名
總機:三檯共三百號(日本製)
分線盆:二檯共三百六十號(日本製)
棹機:十箇(瑞典製)
壁機:二百五十箇(日本、瑞典製)
總線:50對一英里、25對半英里(日本)
鉛線:八、十二、十八等號(外國製)
磁壺:小磁壺(土製)、大磁壺(外國製)
角鐵:長六尺、八尺(外國製)
膠線:22號、18號、16號(外國製)
電池:乾濕二種(日英美各國製)
磁夾:小磁夾(日本製)
電杆:四丈五、四丈、三丈、一丈八尺,潮州來電杆平均距離一百英尺
汕頭市內之通信機關。及交通狀况。旣如上述。至長距離之汕頭、澄海間電話。與汕潮揭普電話。亦有足紀者。汕澄電話為澄人高君繩之13手創。初不過爲其所設之澄海織布局私家用品。旣因汕澄間無電信。兩地間之人民遇有緊急事故。無從急遞消息。於是借用者日衆。久之遂進而兼營交通事業。凡此用家。如欲通電會話。可直接至該公司照章納租。然後通電於其他一方之管機人。知會所欲與談者。至彼方接話。如用戶嫌其費昂。得將事由書於紙上。由公司致電於他方。照字按址代致。但以二十五字爲限。過限多收一倍之數。餘例推。其後汕漳電話繼起。辦法亦與汕澄相同。人多便之。至汕頭、潮陽、揭陽、普寧電話公司。自十年成立以來。旣滿三年。以限於貨本。不能多購話機。裝於用戶之家。又獨立營業。不與汕頭市內電話聯絡。致用戶無從與受信人直接會話。不過由各該地之受信局。將承接之信複寫。按址分送。由此而觀。上項電話傳達。其作用實與電報局無異。所徵有不同者。僅爲民辦之代用機關而已。倘能邀集鉅資。仿北京、天津間之長途電話辦法。將現有幾個之電話公司合併。加以改良擴充。則用戶之利用者必日益多。而收入及利益亦必遠過於今日各公司之上。商工業賴以發達者。尤可預料。惟此項事業。(指普通電話及長途電話)於國家行政、軍事上及收入上。既有莫大之關係。而經營方法收費制度。制定程式。及辦理工程方法與技術。非採統一政策。不能底於完全。在大局未經寧貼以前。私人合資公司。辦理既不完善。汕市政府亦應持嚴厲監督態度。並設法使兩公司互相接線。力圖改良。將來仍宜由市廳發賣公債五十萬元至一百萬之額爲資本。早行收買以整理而擴充之。蓋交通事業固以政府專掌爲最適宜。此則各國學者之所共認也。茲先將天津、北京間之長途電話近况列第四十六表如下。以資參考。
北京天津長途電話建設費(八十里鐵線四囘線)六萬元
年收入:四萬五千元
年支出:線路看守修理減損合計五千四百元,通信辦理費二千三百元,共計14七千七百元
年利益 :三萬七千四百元
對於資本之利率:六分二厘五
開辦以來之進步情形表
七年七月 | 六年七月 | 三年七月 | 二年七月 | 民國元年七月 | 宣統三年七月 | 年分 |
---|---|---|---|---|---|---|
九四四二 | 六五七三 | 四六七六 | 四〇六八 | 二八〇二 | 二五六七 | 通話次數 |
七仟五百 四十四元 |
五仟二百廿六元 | 三仟七百四十元 | 三仟二百五十四元 | 二仟二百四十一元 | 二仟零三十三元 | 每月收入 |
九萬零 六百元 |
六萬二千八百元 | 四萬五仟元 | 三萬九仟元 | 二萬七仟元 | 二萬四仟元 | 一年收入 |
觀上表可見其收入總額。年年平均增加七千元。此急激之增加。決不能求之於電報事業。及其他交通機關。然自民國三年至七年四年之間。京津長途電話之收入。且増至二倍之鉅。即一年之利益。旣足以抵償全部之建設費而有餘。於此可以推知此項電話機關。需要之盛。惜吾汕規模粗具之汕澄。及汕潮揭長距離之電話。與市內電話之各業主無此種宏願。且猜疑心過甚。難與圖成耳。茲將汕澄及汕潮揭電話有限公司內容條例分述於後
汕澄電話公司
資本(高繩之創者,有利創者):(高)二萬元,(有)二萬餘元
創立:(高)民國元年(有)民國七年
總行:(高)汕頭自來水公司(有)汕頭有利銀莊
通話區域:(高)汕頭、梅溪、澄海,(有)汕頭、澄海、迂洋、樟林
按該兩公司每二十五字。收銀四毛。其餘規則與汕潮揭公司大略相同。
汕潮揭電話公司
資本:三萬元
創立:民國十年
總行:設汕頭萬安街德元行
通話區域:汕頭潮陽揭陽間
通話規則:
(一)每十字收費一毛。零字照十字計算。(例如十一字收費二毛)官廳公文電話半價。密碼電話每十字收費二毛。但住址姓名須用明碼。
(二)密碼電話以四號碼作一字算。
(三)姓名住址照字收費
(四)如通話事項。有涉及官廳者。須殷實舗戶蓋印。
(五)送話住址。如距本公司五里外者。每封加收送力費一毛。由受信人給付。
(六)收發電話信時間。每日早六點半鐘起。至晚十一點鐘止。
(七)電話面談須先發一號通電知會面談之人至局。此號電費照章按字收費。計每五分鐘收銀五毛。十分鐘收銀十毛。餘例推。
(八)慈善通話免費。但不得包含别事。送信力費。照章由受信人給付。
(九)通信費以毛銀計。遠近一律。但費須先收。
1. 據《汕頭市誌》記載,光緒九年(1883年),清政府架設途經汕頭的上海通廣州陸地電報線路,汕頭衣錦坊口電報局也随之設立。光绪十年(1884年)11月5日,該電報線路竣工,使用人工電報機開通汕頭至海丰、惠州、廣州等地明線電報電路,辦理民用普通電報業務。電報成為汕頭較早的電信通訊。1938年,汕頭電報局新址在小公園落成,據稱造價8萬銀元,與1932年建造的南生公司大樓同屬一位產權人。據潮汕歷史文化研究者陳楚金先生介紹,新樓落成,汕頭電報局搬入新址,無線電報設備也随之迁入。然而,剛開業不久,日军就侵佔汕頭。1939年6月在汕頭沦陷之前,設在新址的無線電台奉命撤退至桂林,後在途經興寧時被留下。 ↩
引自汕頭特區晚報:老電信局升起汕頭首面五星紅旗 http://www.chaoshang.net/Show/?Cid=1096
2. 可能指的是電報幫電機(telegraph repeater),即電報線路的中繼器。莫利斯推測為Morse code中Morse的音譯,今常譯為摩斯、摩爾斯等。 ↩
3. 原文為“吾恐庖人不職。他日必有司祝請代之事。”似應為“吾恐庖人不治。他日必有尸祝請代之事。” ↩
4. 1924年,汕頭創辦無線電報局,設於審判路檢察廳後,隶属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總指揮部,開放軍用電報電路。1926年,渐次開放汕頭至廣州、香港、廈門的民用電報電路。1939年6月,汕頭沦陷撤離。 ↩
引自:開埠的汕頭:一個基础設施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的近代城市(原文未註明來源) https://new.qq.com/rain/a/20220504A0702L00
5. 原文為途,似應為除。 ↩
6. 應為廉江市,為省轄縣級市,由湛江市代管。民國四年(1914年)5月9日,石城縣因與江西省石城縣(今屬贛州市管轄)同名,奉令改為廉江縣。 ↩
引自維基百科:廉江市條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B%89%E6%B1%9F%E5%B8%82
7. 今為化州市,為省轄縣級市,由茂名市代管。 ↩
引自維基百科:化州市條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C%96%E5%B7%9E%E5%B8%82
8. 位於陽江市陽春市春灣鎮。相傳南朝以前,從龍宮岩、通天蠟燭山腳以西至漠陽江為一大片湖沼,名為“龍潭”。因水土流失,留下大量黃泥沙土,淤積龍潭,故稱“黃泥灣”。明崇禎年間(1628年—1644年),莫姓人在此開設黃泥灣圩,民國時改稱春灣圩。 ↩
引自黃樹賢總主編;劉洪本卷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區大典·廣東省卷,轉引自百度百科 春灣鎮條目 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8%A5%E6%B9%BE%E9%95%87/3344250
9. 應為廉江市安鋪鎮,據茂名歷史大事記,“光緒十三年(1887)七月十三日,高州巡道王之春首次在府城設電報局,開通由岸步(安鋪)經石城(廉江)、化州至茂名電報線路。使用15瓦手摇電報機。” ↩
參見:
a.電白論壇:茂名歷史大事記 https://0668.es/threads/121583/
b. 維基百科:安鋪鎮條目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AE%89%E9%93%BA%E9%95%87
10. (四)呢? ↩
11. 原文為“電汽”,似應為“電氣” ↩
12. 意同“桌” ↩
13. 原文為“之”字,現有文獻多稱之為“高繩芝”。 ↩
高繩之(1878-1913),原名高秉貞,系清代舉人。曾參加同盟會,資助惠州起義和丁未黃岡起義。畢生致力於潮汕地區的民族工業,曾創辦澄海縣的振發布局,汕頭開明電燈公司和商辦自來水公司。還曾架設起潮汕地區第一條長途電話線路作為私用,隨即轉為公用,創辦汕澄電話公司。高繩之還曾在汕頭創辦錦發、昌發兩家機器榨油廠,並在汕頭投資填海坦,擴大市區面積。 高繩之在汕頭光復後即被推舉為汕頭民政長,後出任“全潮民政財政長”,在幾次客軍旅汕時曾多次出面調停,同時出資遣散客軍。終因操勞過度不幸於35歲病逝。 1930年,為紀念高繩之,在籌建負責人林修雍的提議下,汕頭市政府於汕頭中山公園設立“高繩之紀念亭”以資紀念。 見盧繼定:潮汕僑資民族工業的先驅高繩之及其家族。原載《潮商俊彥》,轉引自《汕頭文史資料精選:工商經濟卷》
14. “共計”二字為Kunwi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