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製紙方法
製紙原料。全用竹之纖維素。而竹中要以麻竹之用爲尤多。當立春生筍之時。將生長一年之竹伐下。切至四尺或八尺之長後。復割之成片。浸於池中石灰水內。使其腐蝕。繼將石灰滌去。放入清水中。約三十日之久。即行取出。將皮肉分開。肉爲精紙用原料。皮則供粗紙用原料。其製上等白紙者。則以竹煮於石灰或曹達1中。浸經數月之久。復取出而漂白之。然後始成纖維素。由纖維素至轆上成紙之工程。則與日本無異。自開始至成紙時期。總需數月之久。大約由春末迄秋初。始克將紙販賣於市場。
1. 即蘇打(soda)。為當時日文譯法直接借用而來,原文為“炭酸曹逹”,現日文一般寫為“炭酸ソーダ”。 ↩
例:石灰法に依る炭酸曹逹の苛性化,引自工業化学雑誌28卷,1925 https://www.readcube.com/articles/10.1246/nikkashi1898.28.7_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