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織造及漂白方法

漂白原料之方法有二。第一則以石灰或灰汁(將本地特產之某樹燃燒所得之灰浸於水中以其液爲主成分作製之漂白專用特種肥皂而溶解者)溶解於水。然後將蔴苧浸於溶液中。經過一定之時間後。復用同一之法。再行操作。普通品漂白一二次。即可出賣。其漂白之囘數愈多者。則品質愈良。上等品僅晒於日光中。亦須二十餘日。用石灰與灰汁爲漂白原料。對於製品之耐久力。亦生差異。用灰汁則比用石灰爲得良好之結果。而此種漂白法。亦向爲土人所喜用也。

第二方法則用漂白粉。不但時間勞力可省者。比之第一法亦較漂白完全。故近年用此法者漸有增加。惜地方上化學工業。尙未問津。此項漂白粉。仍須仰給於鄰邦耳。苧蔴漂白之後。分成經緯。塗漿旣畢。繫於織機。從事製織。織成之後。將全布用石製之碾布器。碾過一次。使布面生出光澤。此爲上製品。其製織時期。雖無大分别。但爲經緯各線乾燥漿糊起見。以四月至九月間爲最旺。十月至翌年三月比較為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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