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路線之系統與聯絡水陸

街路爲都市發展與存立直接之緊要關鍵。西人目為都市之神經血脈。良非讆1言。本市街路依據地形。擬以新規定之行政地區爲中心。為求美觀而便交通計。斟酌因革。取格子形。放射線。圓圈式三種。互相聯絡。以達各區。格子形規定寬六十英尺。放射線則八十至一百尺。舊市區内爲避免商人重大損失起見。暫定爲四十尺。使合於五等道路。圓圈式路即夾雜其中。至於堤岸則定爲一百二十尺。因船舶幅輳。人貨起落。均集於此。非寛其路面。不能適用。與內街之已經分散者不同也。若火車路線。爲求經濟與便捷。擬接連線經過中央公園之西。直達海岸。俾與船舶相聯絡。貨物免駁艇僱搬之勞。直接可以起卸。倘因天氣或貨物過多之阻礙。則於附近設躉棧。以容留之。至電車路將來必須敷設。已於六十尺以上之路預爲地步。路線測定。全市規模於是乎粗具。可以從事於建築矣。

1. 讆,意為虛偽、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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